剧情简介

另结合行业实际动作,在2021年3月人民银行就《条例》征求意见后,陆续有部分支付机构在更名、股权结构方面向监管要求靠拢。随着2023年末《条例》正式落地,支付机构的调整步伐加快,多家支付机构获批在公司名称中加上“支付”字样。

医药概念股涨跌不一,Moderna跌2.52%,吉利德科学涨3.3%,诺瓦瓦克斯医药跌6.04%,BioNTech跌2.83%,阿斯利康涨0.69%。

今年以来,为提高投资者获得感,公募基金掀起了“分红潮”。

此外,《实施细则》明确,《条例》施行前已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条例》及本细则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设立条件以及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的规定。其他规定自本细则施行之日起执行。各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过渡期为本细则施行之日至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过渡期不满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

面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3个月后,非银支付机构正式迎来了新规配套监管细则。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正式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严芳表示,《实施细则》明确了新旧支付业务类型的“一一对应”关系,各类旧业务类型均可归入新业务分类中,不改变支付机构原有的经营范围。同时,各种新业务类型也可以根据《条例》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找到适用的业务规则,确保“有法可依”。人民银行正在根据新的业务分类方式,抓紧修订和完善现行制度,后续将按照立法程序有关规定,充分征求、吸收各方意见之后再推动出台。

Copyright © 2009-2020